日照市印发《日照市大气污染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13.02.2017  15:02

  为全面掌握日照市大气污染源状况,摸清全市主要大气污染源底数,近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日照市大气污染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日环发〔2017〕6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本次调查,摸清全市主要大气污染源现状,建立全市大气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为下一步制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解决大气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

  《方案》明确了调查范围和对象。本次调查按照全面调查、重点突出、网格化属地管理的原则,涵盖日照市辖区范围,包括东港区、岚山区、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莒县和五莲县。其中,东港区、岚山区、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采用全覆盖方式调查,莒县和五莲县采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方式调查。本项目污染源对象包括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移动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存储与运输源、扬尘源、农业源、生物质燃烧源、废弃物处理源、天然源和其他排放源。

  《方案》提出,成立日照市大气污染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气污染源调查工作的总体规划、总体协调和各种资源保障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组、现场调查组和宣传保障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