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把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建成民心工程

23.01.2015  14:10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提升文化设施管理服务水平要“结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制定村(社区)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14年10月,山东日照在全省率先启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在15个社区铺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这种以整合基层公共资源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试验,为全省基层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参考。

        西湖镇小花社区是日照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践的典型例子。

        2010年,西湖镇将小花崖、竖旗岭、韩家沟、花园、小岭5个村合并组成小花社区,辖区居民7061人。借助社区重新规划的有利时机,西湖镇决定改变以往基层公共项目“各自为政”、分散建设的状况,筹集300万元资金建成了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包括综合服务厅、图书阅览室、文体娱乐室、道德讲堂报告厅、社区卫生室等。这一综合平台的建成为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试点提供了硬件条件。

        “新房”建起来,还得往里面添置“家具”,对于小花社区而言,“家具”就是各项服务功能。

        小花社区将综合文化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与党员教育工作相结合,让党员成为文化服务的先行者,做文化体系建设的主力军。同时,社区结合农村实际,创新开展了“环境卫生,党员先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环境卫生、乡村文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人才要素。为确保文化活动正常开展,小花社区聘请了专职文化管理员。管理员为艺术类院校毕业,兼任社区文艺队伍指导员,并在社区打造系列文化品牌活动。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后,日照市委、市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当地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了市文化部门牵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没有现成的标准可供借鉴和遵循,任何一个吃螃蟹的人除了有勇气还要动脑筋。日照市文广新局局长郑玉霞向记者介绍了当地制定的综合文化中心试点标准:硬件建设方面,具备“一厅”“一场”“两栏”“十室”“十个门类器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健全;队伍建设方面,成立管理服务、广场舞、书法美术爱好者等“六支队伍”,广大群众成为文化建设主体;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具备“十项文化服务功能”,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和主题性服务项目,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常态化。

        由于各地条件存在差异,日照市的试点标准并未“一刀切”。在1月8日召开的日照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上,日照市副市长杨留星说:“市里的试点标准是指导性标准,各区县可根据实际,在厅室设置、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突出各自特色,不必千篇一律。”

        杨留星认为,目前日照市的综合文化中心试点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的区县、乡镇、社区认识不到位,推进试点工作的有效措施不多;部门之间共建共享意识不够强,共建共享的程度不高,各自为政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社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识不强,缺乏公共文化服务的策划研究,居民仍处于自娱自乐的状态。”

        “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目的是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全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杨留星表示,日照未来的综合文化中心试点将继续秉承便民利民的理念,“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完善提升服务功能上,缺什么补什么。已有的设施、设备都尽量用起来,不推倒重来,不搞成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在查看日照市几处试点综合文化中心后,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表示:“这些地方硬件设施基本齐全,公共文化服务各有特色,部门间共建共享机制初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了常态化。”

        “日照市制定的试点工作标准本身就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创新。同时,当地建立网上调查、入户调查、电话调查相结合的评价反馈机制,这又是一项创新。”李国琳认为,在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的试点工作中,文化部门和文化工作者要沉下去,深入社区,和基层群众一起研究推进试点工作,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注重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乡村(社区)儒学讲堂建设有机结合,广泛开展经典诵读、国学普及、礼乐教化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