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日照黄标车禁行区再扩大 2016年全市禁行

29.10.2014  11:34
  半岛都市报10月28日讯(记者 侯彦平)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日照 市从今年9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对 黄标车 禁行 。10月28日,记者从日照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车管所获悉,从11月1日起,日照市将黄标车禁行区域扩大至全市所有城市建成区、县城区和高速公路。此举是为了加快黄标车的淘汰进程,按照市政府要求,明年年底要完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2016年起将全市禁行黄标车。

  据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车管所所长焦玉波介绍,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对大气污染严重,山东省从去年开始就已经着手治理。“从2013年1月份开始,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可以领取淘汰补贴,今年又对黄标车的行驶区域进行了限定,以后,黄标车会逐渐被节能环保车型取代。”焦玉波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日照市共有黄标车24837辆,已经办理注销的车辆有 911辆。按照要求 ,日照市2014年下半年要淘汰现有黄标车数量的40%,2015年完成全部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接下来,日照市将以治理淘汰分布集中、污染严重的市区县城区黄标车微突破口,引导企业和个人加快淘汰步伐,并最终带动农村地区也完成淘汰任务。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目前交警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凡是连续三年未检车辆将不再为其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对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进行强制报废;对外地转入日照市的机动车未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受理业务;黄标车不得办理转移手续,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的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交警部门将督促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