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公租房项目5月25日起入住

23.05.2018  12:26

5月22日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本周五(5月25日)起,港新园、滨河雅居两大公租房项目将迎来集中入住。具备入住资格的公租房申请家庭,须按入住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到相应项目办理入住手续。自公布入住手续办理日期起3个月内未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住资格。

入住对象

已选择相关公租房的第一批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一室户轮候家庭、第二批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符合调房条件的保障家庭,以及2014年申请的二室户轮候家庭。

入住项目

港新园1、2、3、7、8号楼,滨河雅居(选房时名称:滨河新苑)1、2、3、4号楼。滨河雅居(选房时名称:滨河新苑)5、6号楼入住时间另行公布。

入住时间

5月25日-6月12日。手续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现场办理手续时如遇楼房号与选房时不同,以现场明确的楼房号为准。

不能按时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要及时联系现场办理单位另行安排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港新园:旅游路与港九路交叉路口北侧项目1号楼运营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8897482、88897483。

滨河雅居:二环西路美里路东南侧项目北门1号楼公建,咨询电话:0531-81919682。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2.公租房选房结果确认表;3.住房押金、租金(半年)、物业费(半年)及预存水电费约5000元。

申请办理租金优惠的家庭,还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提供有效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批认定表》;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带证号照片页、家庭成员页、动态页、最新领取低保金页)。

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还应出具住房租赁补贴退领证明原件。

申请人自己无法到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代办入住手续时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

授权委托办理地点

港新园:1号楼运营办公室;

滨河雅居:纬二路70号小三层楼二楼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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