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纸质完税证明

03.06.2019  23:23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讯 (记者 马文文)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获悉,2019年6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首次申报时,税务机关不再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车者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据介绍,取消纸质完税证明后,能够有效防止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丢失或者被伪造。如果购车者需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信息,可以自行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车购税委托缴纳系统等平台查询打印,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棁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的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

  下一步,自2019年7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也将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7月1日之前办理以上补税、换证或更正等业务,仍需使用纸质完税证明。对于车辆购置税办理流程、办理地点等如需查询,可以拨打山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马文文         编辑:李傲然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