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月1日起将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

03.08.2016  21:05

   中国山东网8月3日讯 (记者 董理) 3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上半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表示,2016年12月1日起,山东省将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0月1日起,各地全面实施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其适用范围是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外资、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三证合一”的范畴。“五证合一”则是原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延伸,适用范围同样不包含个体工商户。现在,按照国务院要求,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实行“两证合一”,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以方便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这样既省去了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多次申请、多头跑路的时间和精力,也意味着以“便利化”为核心的证照体制改革实现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全覆盖。

  田治颖表示,由于需要确保12月1日起实施,时间非常紧迫,山东省工商局将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根据工商总局部署,加强部门衔接配合,确保12月1日起在全省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目前正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培训宣传和窗口建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

作者:董理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