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山东官员就职要抚宪法宣誓
下月起官员就职要抚宪法宣誓
单独或集体宣誓都是左手抚宪法右手举拳,誓词也有统一规定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就在3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办法对我省实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仪式组织、宣誓誓词、基本规程等进行了规定,明年1月1日起,我省新任官员在就职时将正式进行宪法宣誓。
不含地方所属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办法,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今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组织办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为此,省委将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列入了工作要点,“制定这一办法,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我省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利说。
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需要宣誓,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意见是各地可暂不规定,所以办法只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没有涉及地方所属机构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宣誓问题。
宣誓场所要悬挂国旗或国徽
此前已有许多单位组织了宪法宣誓活动,但并没有统一的誓词,以后就不会再有这样的问题。办法中确定了誓词,对此,杨利表示,宣誓人员虽然工作岗位各不相同,但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上是相同的,誓词应当一致,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
此外,办法还对宣誓仪式的场所布置、基本规程等作出规定,要求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人着装应当整洁、得体。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宣誓仪式组织者指定一名领誓人,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宣誓仪式应当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