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摔伤后赔偿闹僵 济南一5旬老汉要跳楼讨说法

17.11.2015  01:31

老人称索赔无望,不想再活了。

民警和消防将老人救了下来。

齐鲁网 11月16日讯 今天上午10点左右,在山东省警官总医院住院部的楼上,一名男子站到了顶楼,扬言要从楼上跳下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当记者赶到现场时,跳楼者已经被公安、消防解救了下来。有目击者告诉我们,跳楼者其实就在这家医院住院。

在住院部的5楼骨科病房,记者见到了这位想要跳楼轻生的男子。跳楼者叫王功廷,今年54岁。平时就在济南八一立交桥那里干零活,至于刚才为何上演寻死腻活的一幕,王功廷给记者讲述了他的一段经历。

2号那天,下午拉着我去(干活),老板说安铁管子,我在下面把铁罐子都预备到跟前,我上去,刚上去,保险带还没搭到管子上呢,架板那个爪就断了,我也不知道断了,一断把我掀下去了,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王功廷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山东省警官总医院的病房里。“肋条有点插的慌,有点往外股,插的肉皮疼,胸椎骨折了,还有这个地方也骨折了,三个地方骨折。

事情发生后,王功廷的妻子和承建单位也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是一直没达到他们想要的效果。

上面牌子上是写的,万德福工程有限公司,一共就交了6000块钱,一分钱生活费也没拿,花了8000多。

感到受到了委屈和不公对待的王功廷一时想不开就在今天上午爬到了楼顶。“我看看没着了,我想干脆死了算了,不想再活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通过“跳楼”“跳桥”来讨薪讨“公道”的方式开始出现,不过后来这种“讨公道”的方式被称作“跳楼秀”或者“跳桥秀”。

这种做法有时的确加快了解决问题的速度,降低了讨薪的成本,但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即使对方违约、违法在先,也不能说明以暴制暴是合法、合理的。

济南市民说,“我觉得得着合法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吧,我觉得这样对家人对社会都是不太负责的。

也有济南市民说,“这个工人吧可能也是过激一些,应该先找单位沟通一下,可能沟通不到位吧,可能这种方式让大家都知道吧。”还有人说,“我是反感,有什么事解决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