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局明确监管事权落实依法监管职责

25.06.2015  11:22

  围绕全省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和责任体系,落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意见》要求,东营市局进一步明确市、县、乡镇监管职责划分原则和要求,确保依法行使监管职责。

  一是增强法治意识。结合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要求,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各项事权划分内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县、乡镇监管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工作配合,做到上下一盘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不依法履行职权或滥用职权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是明确派出机构事权。要求各县区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全省事权划分意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做好与各乡镇派出机构的事权划分,明确监管责任,及时报市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