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解读供给侧改革实施意见 明确27项重点任务

19.05.2016  09:06

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日前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实施意见》围绕供需结合、两端发力等五大原则,结合我省实际,针对“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明确27项重点任务,出台40条政策措施,“加减乘除”并举,着力促进经济增长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供需平衡向高水平跃升。

据了解,我省去产能重点将围绕“5+4”过剩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煤炭、化工)展开,尤其突出钢铁、煤炭两大重点。2016年—2018年,产能利用率力争回升到80%以上,钢铁、煤炭产能分别压减1000万吨、4500万吨以上。在严禁新增产能基础上,将分类实施化解过剩产能,统筹推进“五个一批”:主动退出一批、倒逼出清一批、优化整合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配套了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员安置等7条政策措施,比如,土地政策方面,对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退出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重新出让,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针对去库存,《实施意见》围绕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主线,一方面提高城镇化率,另一方面着力去库存,明确了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等4项重点任务。配套了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使用率、扩大货币化安置比重、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支持房产租赁行业发展等7条政策措施。部分县(市、区)农民进城购房最高享10%的补贴。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补偿,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为合理管控杠杆水平,《实施意见》明确了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强化企业金融服务、加强政府资金引导、加大金融风险防控等4项重点任务。从企业层面、金融层面、政府层面,健全完善政银企风险处置合作机制。配套了扩大直接融资、运用保险资金等5条政策。加大直接融资补贴力度,对我省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按10万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综合施策降成本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税费成本、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等5项重点任务。配套了减免企业税收负担、调低社保综合费用、扩大政府性基金收费优惠、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轻企业用地成本、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等8条政策措施。在减免企业税收负担方面,提出2017年年底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突出重点补齐发展短板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完善重大基础设施网络、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推动外贸优进优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等9项重点任务。配套了加大创新扶持力度、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倍增、扶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拓宽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渠道、加强民生事业建设等13条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