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黄标车禁行区域扩大 明起全市高速路禁行黄标车

31.10.2014  11:35

 

  济南加严机动车管理,目标已瞄准黄标车。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管理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据了解,济南将禁止黄标车在我市区域内转移过户,而且,自11月1日起,济南禁行黄标车的区域将正式扩大,具体的禁行范围也得以出炉。另外,还将禁止各类营运及“营转非”外埠机动车等转入我市。

  在上述通告中,我市明确了具体的黄标车禁行区域。而且,全市区域内的高速公路11月起也将对黄标车说“NO”。自2016年起,全市区域内将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不仅如此,我市还将禁止黄标车在我市区域内转移过户,而且,黄标车淘汰手续办理前,公安机关会暂停办理其所有人其他机动车的注册登记业务。上述通告还明确,对2013年5月1日之后,检验有效期届满且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告期满后将注销其机动车登记。

  济南还将禁止下列外埠机动车(在我市行政辖区外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转入我市:未达到本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现行排放标准(国Ⅳ及以上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达到本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现行排放标准,但注册登记时间超过5年的机动车;各类营运及“营转非”机动车;其他不符合《国家分阶段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规定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