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六抓”实现秋季秸秆全面禁烧

14.10.2015  22:35

  为实现秋收期间“田间不放一把火、地头不冒一处烟”的目标,曹县采取六项措施,强力推进全面禁烧工作,切实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究、有斑必责”,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狠抓宣传动员。县政府及时召开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和督导会议,迅速统一思想,全力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各乡镇办事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县电视台加大禁烧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了乡镇办事处、管区、村三级监管网格,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镇干部包管区、管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等方式,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狠抓执法巡查。各乡镇办事处按照监管网格和责任分工,严盯死守,全区域、全方位、全覆盖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恶意纵火、不听劝阻、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是狠抓督导检查。县政府成立4个督导组,抽调27个县直部门包保乡镇办事处,包保人员吃住在乡镇,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督查,与乡镇一同考核、一同通报、一同奖惩。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督导,对巡查发现的火点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及时上报。

  五是狠抓综合利用。做好疏堵结合文章,从源头上防止焚烧秸秆现象。积极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利用废弃秸秆生产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加强秸秆直接还田技术推广及机具作业监管工作,凡不安装秸秆切碎器的收割机械,一律不允许在辖区内从事收割作业。

  六是狠抓责任追究。凡出现两个火点的,对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凡出现四个火点的,由监察部门对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环保部门对该乡镇办事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凡出现六个火点的,按照规定追究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乡镇办事处科学发展考核,按规定扣除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