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妮养生会所被指使用过期产品

15.02.2016  13:33

  近日,市民吴女士向本报反映,因怀疑曼妮养生会所明湖店(已迁至市中区万达广场附近)使用过期产品,她向店家提出退款,遭对方一再拖欠。对此,曼妮养生会所明湖店方面称吴女士不符合退卡条件,如其坚持退卡,将上报会所总部进一步协商。

  据吴女士介绍,2015年8月,她在位于历下区明湖东路的曼妮养生会所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储值1.1万余元,目前仍有余额9000余元。“2015年10月,我无意中发现她们使用的精油是过期产品。”吴女士说,她向店家提出质疑后,工作人员承认管理疏忽,称过期产品仅在美容师练习时使用,对此说法吴女士不认同并提出退卡。

  “2015年10月提出退卡后,对方要走了我手中的美容卡、发票等凭证,11月又要求我写退卡申请,元旦前又以‘没钱’为理由,说要等到2016年4月才能拿到钱。”吴女士表示,自己已在退款金额上做出让步,仅要求退还8000元,但对方的一再推脱令她十分不满。

  记者致电曼妮养生会所明湖店负责人孙女士,对方先是称吴女士已不要求退卡,后又称其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出现过敏等不适症状,不符合退卡条件。如当事人继续要求,可上报会所总部后再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