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五区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710元

01.06.2016  09:28

  日前,山东再次提高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山东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1710元、1550元、1390元。据了解,济南市内五区将执行第一档标准,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除市内五区外的其他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据相关通知显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作者:赵云龙   网络编辑:曹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