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重拳严惩金融、扶贫、生态领域刑事犯罪

26.06.2018  03:27

  未来三年,检察机关将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脱贫、破坏生态环境三大领域的刑事犯罪。这是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有的检察机关自觉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存在着法律和政策供给不足的问题,个别案件有瑕疵、质量不高。为此,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根据意见,各级检察院将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的重点任务,加强对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组织领导。

  其中,金融安全方面的办案重点是依法严惩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及“校园贷”“套路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严惩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

  精准脱贫方面,将依法严打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犯罪,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和其背后的“保护伞”。

  检察机关还将“零容忍”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童建明强调,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及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单位犯罪等的界限;落实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宪法和法律原则,讲究办案方式,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白阳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