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启动1至6月企业职工社保费清算

10.08.2019  21:20

    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相关政策部署,我市社保新缴费基数标准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7月份政策调整前已按原缴费基数规定征缴了1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为了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我市现对1月至6月已缴纳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进行清算。

    ◆如果您是缴纳五险的 参保企业,这样清算——

    参保单位1至6月已按原缴费基数下限3510元和原缴费基数16346元至17550元之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清算2019年1月至6月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清算)。

    参保单位1至6月已按原缴费基数下限3510元和原缴费基数16346元至17550元之间补缴了1月至6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申请办理清算手续。

    单位参保职工已按死亡、转移和退休办理减员结清的,不办理清算手续。

    市社保中心提醒,此次针对参保企业的清算工作是由单位主动申请的,各位专管员可至所属辖区经办机构柜台申请,也可待中心网上申报系统启用清算功能后,足不出户完成清算手续。

    ◆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分类清算——

    代扣银行为齐鲁银行或农业银行的,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将2019年1月至6月按照下限缴纳养老保险、选择缴纳医疗保险的清算金额(划入个人医保账户部分不办理清算)退费至灵活就业人员代扣银行账户中,代扣银行账户无法使用的,由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提出申请,退费至其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代扣银行非齐鲁银行或农业银行的,代征机构为参保个人办理2019年1月至6月按照下限缴纳养老保险、选择缴纳医疗保险的清算手续(划入个人医保账户部分不办理清算)。

    按照下限缴纳养老保险、选择缴纳医疗保险的参保人,2019年1月至6月未按时缴费,通过补扣社会保险费缴纳的,依参保人申请办理清算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已按死亡、转移和退休办理减员结清的,不再办理清算手续。

    市社保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代扣银行为齐鲁银行或农业银行的,将由社保机构统一进行清算,参保人无需申请即可收到此次清算退费。

    此外,原莱芜地区参保单位2019年1至6月社会保险费补差金额将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生成,参保单位在缴纳9月社会保险费时需同时缴纳2019年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补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