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济南市降尘量与颗粒物浓度关联性分析

21.03.2018  17:44
      根据《“2+26”城市县(市、区)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环办监测〔2017〕46号),自2017年6月起,环保部在“2+26”城市全面开展降尘监测工作,并通报监测结果及排名。济南市共设10个监测点位及1个清洁对照点跑马岭点位。为分析降尘结果与颗粒物关联性,现将济南市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降尘监测结果与颗粒物浓度统计分析如下:       一、全市平均降尘量与颗粒物浓度关联性分析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济南降尘监测平均值范围5.8~13.8吨·平方千米/月,2017年6月最大,12月最小。名次范围12~24名,2017年11月排名最好,8月最差。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利用10个降尘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监测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全市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范围75~161微克/立方米,2017年12月最大,8月最小;细颗粒物浓度范围34~85微克/立方米,2018年1月最大,2017年8月最小。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浓度与降尘量相关系数分别为-0.71、-0.62,无明显相关性。       二、各区县降尘量与颗粒物浓度关联性分析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各区县各月降尘量范围2.3吨·平方千米/月(历城区,2017年12月)~29.1吨·平方千米/月(槐荫区,2017年8月),各区县平均降尘量范围6.4~14.3吨·平方千米/月,长清区(长清大学城子站)最小,槐荫区(农科所子站)最大。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各区县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范围85~141微克/立方米,长清区最小,济阳县最大。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范围49~67微克/立方米,历城区最小,平阴县最大。各区县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与平均降尘量相关系数为0.59,有一定的相关性,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与平均降尘量相关系数为0.09,无明显相关性。       三、结论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济南降尘量平均值范围5.8~13.8吨·平方千米/月,2017年12月最小,6月最大。降尘量名次范围12~24名,在“2+26”城市中污染较突出。降尘量与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无明显相关性。       各区县平均降尘量范围6.4~14.3吨·平方千米/月,槐荫区(农科所子站)最大,长清区(长清大学城)最小。各区县平均降尘量与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有一定的相关性,与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无明显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