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司法局强化三项职能 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28.04.2018  14:55

      近日,邹城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精准施策、集中发力,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以“法治邹城”建设为载体,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合力,积极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将新旧动能转换纳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宣传与新旧动能转换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建设资金投入,高标准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与法治阵地建设相结合,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形成多渠道、全覆盖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格局,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工程,推动市、镇(街)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大力加强实体平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真正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帮助群众解决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写好“服务发展”文章。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遴选一批有专业特长、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提供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全心、全力、全程、全优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新型经济组织的能力,帮助企业起草、审查生产经营合同,为企业产供销提供法律建议,依法协助企业搞好改革工作,积极为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搞好服务。

      全力服务平安邹城建设,为新旧动能转换工程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和”人民调解协作区的作用,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预研预判预警机制,积极主动参与化解新旧动能转换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清理和走访活动,重点抓好入矫接收、外出管理、请销假制度等环节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管得住、控得牢,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