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服务监督年活动阶段性督导检查

17.06.2015  19:26

  6月3日-9日,济宁市卫生计生委对全市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此次检查对11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太白湖新区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为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检查组听取了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关于服务监督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对各县市区服务监督年活动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行政处罚案卷和大案要案查出情况进行了查阅。对部分各县市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放心行动、消毒隔离强化治理行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检查完毕后对各县市区监督年活动情况进行了反馈。  

  检查发现,全市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能够按照省市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活动。各县市区分别成立了服务监督年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了积极动员部署;能够按照“五项行动”总体要求,开展好各专项整治活动;在“五项行动”整治过程中,积极查办违法案件,金乡、兖州等县市区查处了一批无证和超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医行为,并将查处情况通过媒体广做宣传,形成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良好氛围。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办案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执法队伍管理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稳步提高,形成了一批好的工作亮点。以非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稳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县市区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情形,与当前整体工作的大环境极不相符。农村生活饮用水持证率低现象必须改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要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监督公示制更换不及时等现象与问题,应及早采取对措,加以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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