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公布2015年“文化惠民、服务群众”5件实事
3月31日下午,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5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6件实事。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就今年省文化厅主要牵头负责的5件“文化惠民 服务群众”实事做具体介绍。
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扶持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省文化厅将继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展演、传承活动,从中选出1000位热心“非遗”传承、成果显著的“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通过提供传习场所,给予传承人、民间艺人和学艺者奖励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和资助。在具体实施上,将按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10000元、省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要求,落实传习活动补助政策;组织举办4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将所有省级传承人全部培训一遍,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水平;各市、县(市、区)将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师徒传承成果展演活动和非遗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二、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农村(社区)免费送戏10000场。省文化厅将按照“阳光采购、政府买单、院团演出、群众受惠”的原则,继续为农村(社区)群众免费送戏10000场,引导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丰富活跃农村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具体实施上,将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各级财政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完成免费送戏任务。按照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财政负责落实省直院团演出补助,市、县两级分别负责本级院团及其它各类社会演出团体演出补贴,力争建立持续、稳定的保障机制。省里统一调度督查,并将送戏下乡情况纳入对各市文化建设目标任务考核。
三、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舞示范工程,为20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配备便携式拉杆音响,赠送20000套优秀歌曲光盘,免费培训20000名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省文化厅将实施村(居)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为全省20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免费培训20000名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推进落实“建设一个文化小广场、培养一支文化活动队伍、配备一批文化娱乐设施设备、培育一批文化品牌项目、建立一套文化运行机制”的目标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在实施方式上,省文化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采取省、市、县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省里重点组织广场舞指导员培训班,创作广场舞作品,为6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不含青岛);17市负责14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便携式移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的配备任务,各市原则上负责不低于100个,各县(市、区)负责100个左右。各市培训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300名,市级共培训5100名;各县(市、区)培训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110名,县级共15400名。省里将小广场建设和扶持情况纳入对各市文化建设目标任务考核。
四、继续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美术馆“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省文化厅将按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继续扩大“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范围,强化对老年人、少年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实现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提供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各级文化部门将强化对免费开放的督查指导,根据群众需求,继续深化各级“五馆一站”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打造一批新的服务品牌和活动项目。各市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免费开放服务工作方案,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新增服务窗口、服务项目、服务品牌的比例不低于10%。省里按照免费开放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和管理办法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奖补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在全省扶持10000家农村文化大院(综合文化中心)优化升级。省文化厅将按照2015年文化部出台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相关标准和2014年省文化厅制定的《山东省村级文化大院建设与服务标准》,采取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的方式,对10000个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优化升级。省里以奖代补直接扶持500个(不含青岛);各市原则上优化提升不低于70个,市级共优化提升1100个;各县原则上优化提升不低于60个,县级共优化提升8400个。省里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优化提升情况纳入对各市、县文化建设目标任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