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公布2016年“文化惠民、服务群众”5件实事

21.03.2016  15:36


 

 

  3月21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6件实事。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出席新闻发布会,就今年省文化厅主要牵头负责的5件“文化惠民 服务群众”实事做具体介绍。

  一、扶持全省4200个贫困村建设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精准扶持7005个省定贫困村加强文化建设,2016年按照完成60%的年度任务指标,扶持全省4200个贫困村建设综合性文化活动室,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均等化、全覆盖。在实施方式上,采取省、市、县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具体由市、县两级负责4200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任务。省里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今年重点对1870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给予补助,每个村5万元,力争3年时间,实现对7005个省定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全覆盖。省里将综合性文化活动室纳入各市、县文化建设目标任务考核。

  二、继续扶持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继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展演、传承活动,从中选出1000位热心“非遗”传承、成果显著的“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通过提供传习场所,给予传承人、民间艺人和学艺者奖励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和资助。在实施方式上,按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0000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要求,落实传习活动补助政策;组织开展山东省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实施计划,组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培训班等,主要面向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培训,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水平;各市、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师徒传承成果展演活动和“非遗”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三、为农村(社区)免费送戏10000场。按照“阳光采购、政府买单、院团演出、群众受惠”的原则,结合“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继续为农村(社区)群众免费送戏10000场,引导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丰富活跃农村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实施方式上,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各级财政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完成免费送戏任务。按照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财政负责落实省直院团演出补助,市、县两级分别负责本级院团及其它各类社会演出团体演出补贴,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保障机制。省里统一调度督查,并将送戏下乡情况纳入对各市文化建设目标任务考核。

  四、为30000个农村(社区)文体广场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实施村(社区)文体广场建设工程,为全省30000个村(社区)文体广场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2016年底,实现全省行政村(社区)文体广场便携式移动音响全覆盖,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在实施方式上,省文化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采取省、市、县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省里重点为10000个村(社区)文体广场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不含青岛);17市负责20000个村(社区)文体广场便携式移动音响的配备任务。省里将文体广场建设和扶持情况纳入对各市文化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各市、县(市、区)将制定完善文体广场管理办法,不断推进、引导、规范农村(社区)文体广场健康发展。

  五、继续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美术馆“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按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继续推进“五馆一站”免费开放,强化对老年人、少年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实现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提供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在实施方式上,各级文化部门将强化对“五馆一站”免费开放的督查指导,根据群众需求,继续深化各级“五馆一站”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免费开放服务工作方案,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扎实推动工作开展。省里将按照免费开放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和管理办法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奖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