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临朐县“五项工程”全面加强基层文化工作

20.08.2015  11:32

  近年来,临朐县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重点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品牌打造、文艺精品创作、非遗传承保护、文艺人才培养“五项工程”,全面加强基层文化工作,促进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深入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全县13处镇(街、园、区)均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规范化综合文化站,345个中心村全部建成村文化大院,85处社区全部建成文化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县文化中心、镇(街)图书馆、图书借阅“一卡通”、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等工程建设,完成馆藏近十万册普通图书及《四库全书》、地方文献等特藏书目的县图书馆数据库建设,建成6处镇图书馆,并实现“一卡通”联网服务。目前,全县已形成以县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镇街综合文化站为纽带,以社区文化广场、村文化大院等为基础的文化服务网络,为繁荣城乡文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成功创建了““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书画)”、“中国书法之乡”。

  文化品牌打造工程。 以“文化临朐·和谐四季”品牌文化活动为引领,临朐县每年举办元宵节街头民间艺术表演暨花灯展、群众文化艺术节、社区文化节、“文明之夏”文艺演出、中国(临朐)沂山文化节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100多场次,各类书画、摄影展200余次,参与人员达10万多人次,在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辐射全县、贯穿城乡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一系列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品牌化”群众文化活动,带动了广场文化、农村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使群众文化活动走向常态化、规范化,满足了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的实施意见》,设立了“文化艺术政府奖”,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进行奖励。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重点作品扶持机制和重点作品项目库建设,对重要作品,通过召开文艺精品创作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予以重点、优先扶持推介,扎实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全县先后创作并发表各类文艺作品2.5万余件,每年出版各类诗集、散文集、小说等文学作品20余部,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全省获重要奖项的精品力作。其中,小品《骆驼石》荣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组雕《百子闹鸢》,歌曲《春来了》,长篇小说《燃烧的河山》、《武林英烈窦来庚》等多部作品荣获省“泰山文艺奖”、省“文艺精品工程奖”。

  非遗传承保护工程。 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及保护传承工作,先后建成沂山祭仪、红丝砚制作技艺等多个综合传习中心,并出版《临朐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加强对非遗文化的传承保护。同时,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全面展现全县非遗文化,特别是把临朐手绘年画作为重点传承项目,通过举办手绘年画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全县年画爱好者进行系统培训,扎实推进年画艺术的传承保护。目前,全县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项;已认定省级非遗传承人1人,市级非遗传承人6人。

  文艺人才培养工程。 把加快基层文化人才培养作为繁荣全县城乡文化的切入点,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文化人才队伍,通过实施“十百千”文化培训工程、“双百文化惠民工程”、“文企联姻”、文化免费培训大派送等活动,加强文艺技能培训,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的文化服务能力。同时,依托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发展建立起了县老干部书画研究会、摄影家协会、书画家协会、戏剧舞蹈家协会等10多个民间团体组织,以此引领带动全县文艺骨干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加强城乡文化交流,培养壮大基层文化力量。目前,全县已发展各类演出队伍370余个、文艺团体23个,国家、省市文化协会会员2000多人,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13人,形成了强大的群体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