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东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86件1038人

26.05.2017  19:02

   中国山东网5月26日讯 (记者 姜瑞丽) 记者从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山东共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86件1038人,审查起诉1193件1584人。

  26日是山东检察开放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情况。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敬波介绍,山东立足未检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山东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着眼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站在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审视和谋划未检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了解到,对于广受关注的校园欺凌案件,山东检察机关不断放出“大招”,依法公正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对以中小学生为犯罪对象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违法犯罪,坚持宽严相济,注重效果。坚持双向保护、平等保护原则,慎重处理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欺凌、暴力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后果大的案件,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依法批捕起诉,共办理此类案件304件370人,提起公诉289件325人,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发生;对真诚悔罪、取得受害人谅解,且系初犯偶犯的案件,依法从轻处理,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共受理审查起诉此类案件191人,其中提起公诉126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39人。

  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及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的现状,山东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监督、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共审查逮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0人、提起公诉325人;办理侵害留守儿童案件33件56人,救助帮扶涉案留守儿童45人,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高质量办理高检院挂牌督办案件,枣庄市检察院在办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省补尔格等11人涉嫌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案的过程中发现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了潘宝花、顾兴伟等15人涉嫌拐卖儿童、王宝东等8人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案,收到良好效果。 ​​​

  黄敬波说,山东检察机关建立了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一旦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敏感案件,协调联动,快速处置。东营广饶“5.16”特大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故意伤害案发生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仅用三天就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石俊峰,在最短时间内提起公诉,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贯彻特殊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宽容而不纵容,依法慎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对性质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可改造性差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予以打击,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去年,全省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27件1325人,不捕337件515人,不捕率38.87%;受理审查起诉1191件1857人,不诉165件256人,不诉率13.78%。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健全的特点,山东检察探索建立和完善特殊制度和办案程序。据悉,去年山东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964人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1014人次,开展亲情会见644人,开展心理测试209人次,附条件不起诉60件9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63人,提出量刑建议1180次,犯罪记录封存1005人。

作者:姜瑞丽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