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山东将严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16.05.2016  06:30

   中国山东网5月13日讯 (记者 姜瑞丽) 13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发布会,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山东已有10个市级检察院成立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检处,6个市级院正在组建独立编制未检处,有90余个基层院成立了独立编制未检科,占基层院总数的60%,全省独立编制未检机构占全国的独立机构的十分之一,烟台、德州、东营、菏泽、临沂等地实现了独立未检机构的全覆盖。

  山东未检工作跨越发展 将严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记者了解到,2014年以来,全省未检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名未检人员荣立省委、省政府一等功,五名未检人员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检察官,两名未检人员在全国未检业务竞赛中进入前5名;山东省检察院未检处荣获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新媒体优秀奖等荣誉称号。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山东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遵循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贯穿工作的始终。严格限制逮捕措施适用,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严格把握起诉条件,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

  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318件572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300件526人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和制度,共开展社会调查859人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71人,开展亲情会见263人,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测试178人次,对423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

  此外,山东检察机关始终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为刑事打击的重点。2014年以来,共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75件1412人。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态势,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通知》,对该类案件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据悉,山东省检察院即将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专项活动”和“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有效遏制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构建全社会“共管共治”大格局

  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未检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这一重点人群,各级未检部门采取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送法进校园、法制宣讲团、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例如,沂源县检察院开展法治班主任进班级提升预防犯罪实效;郓城县检察院与教育局联合,在全县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关注师德师风、加强检察监督、保护祖国花蕾”活动,提高未成年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青岛、威海市院组织“法制宣讲团”深入学校,开展普法宣讲、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活动,接受法制教育的中小学生达5万余人。省院未检处创新“检校区家”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加强与学校、社区、家庭协作配合,深化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预防格局。

  针对办案实践中的典型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预防工作。东营市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胡某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学生法制观点淡漠、学校周边售卖管制刀具问题,一方面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反校园暴力活动”,另一方面与公安机关联合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有效遏制了校园暴力的发生。

  据介绍,山东还在派驻检察室、学校等地建立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到基地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14年以来,全省共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0余个,开展各类预防教育活动763次。烟台牟平大窑检察室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每年吸引全市上万名中小学生前去参观学习,被市关工委确定为示范基地。

  锻造过硬未检队伍 未检工作人员386人

  山东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至大至要的位置来抓,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目前,全省从事未检工作人员共有386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02人、本科275人,290人为法学专业,73人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57人具备教育学、社会学综合知识,大部分人员具有侦监或公诉工作经历,初步形成了一支通晓法律、擅长教育、富有爱心的未检专业队伍。

作者:姜瑞丽         编辑:邹淑娟        责任编辑:刘帅
上半年山东外贸三大指标跑赢全国 本外币两指标创新高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