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未按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月报企业的通报

15.07.2017  11:11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未按要求报送建筑业

统计月报企业的通报

 

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时报送建筑业统计月报,是建筑业企业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是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管理的具体体现。在2017年6月份建筑业统计月报报送过程中,少数企业经多次催促,仍未按要求报送,影响了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严格落实建筑业统计制度,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统计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时效性,经研究,决定对未按要求报送2017年6月份建筑业统计月报的11家总承包企业(附件1)和34家专业承包企业(附件2)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根据《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济建发〔2016〕59号)规定,对上述企业予以扣除信用评价分数3分的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1.未按要求报送2017年6月份建筑业统计月报总承包企业名单

2.未按要求报送2017年6月份建筑业统计月报专业承包企业名单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