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刑事案件办理专题培训班圆满结束

24.11.2015  19:01

11月16日至20日,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三处在济南共同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刑事案件办理专题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县(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共10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是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公诉部门举办的首次重大刑事案件办理专题培训。培训从公诉部门的实践需求和实战应用出发,从重大刑事案件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刑事电子卷宗制作与使用、毒品案件审查起诉中常见问题与解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和认定、刑事裁判思维方法、死刑案件整体把握及客观性证据审查、刑法修正案(九)解读等方面精心设计了课程,授课讲师均来自审判、公诉等实务领域的业务专家及高校教授,教学有的放矢,紧贴办案实践,紧扣司法难点。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马海涛,为学员们讲授重大刑事案件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省具体案例,课程极具有指导意义。

培训班邀请到省高院刑四庭副庭长王洪伟专题授课,王庭长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授刑事裁判思维方法,课程内容生动,学员们被深深的吸引,课后围住王庭长请教、交流。

认真听课的学员们

课下之“围”

东营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刘健为大家讲授刑事电子卷宗制作与使用,加强了学员们办案信息化、规范化意识。

烟台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宋刚结合实际办案情况,为大家讲述毒品案件审查起诉中常见问题与解决,学员们纷纷表示课程实用性强,结合正在审查的实训案例,受益匪浅。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陶广东以多年的办案积累和丰富的法律学识,讲授死刑案件整体把握及客观性证据审查,案例生动、新鲜,课后学员们表示意犹未尽。

青岛市检察院侦查处处长盛瑞策结合办理涉黑犯罪案件的经验,讲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和认定。学员们都仔细听讲,课后表示学到了更多的办案方法和知识。

培训班邀请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长军。周长军教授从法律规定、立法原意等角度为大家解读刑法修正案(九),学员们进一步熟悉、掌握最新的刑法知识。

为增强学习效果,培训中还专门组织了案例实训。实训活动覆盖了所有学员,以真实案例为基础,利用实际电子卷宗,通过分组汇报、学员互评、庭审对抗、现场点评等形式,让所有参训人员参与,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学员们利用课余时间研究讨论实训案例

通过抽签决定哪一组上台“现身说法”

唇枪舌战开始了

整个培训内容广泛,形式新颖,互动性强,组织高效严谨,受到参训人员的欢迎和高度认可,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