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异地年检9月1日起全国试行 济南尚无相关政策

02.09.2014  17:47

   中国山东网8月27日讯 (记者 张晓黎)从今年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符合条件的机动车还可在省级范围内实行异地年检。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尚未出台相关政策。

  今年4月份,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异地检验在已应用全省统一检验监管平台的省(区、市),实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不再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最近,不少车主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济南市环保部门,济南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是否做出相应调整。按照环保部、山东省印发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及异地委托等事项由国家、省做出相应规定,市级环保部门尚无权自行确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及异地环检是否取消委托。

  为及时回应广大车主期待,济南市环保局已就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及异地环检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了书面请示。目前上级环保部门也正在进行相应的研究,待上级环保部门意见下发后,济南市环保局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