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发布2018机动车过路口通行规则

09.05.2018  22:37

  本报5月8日讯 今天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发布了机动车的路口通行规则。

  2017年创城期间,济南交警制定了济南路口交通通行规则,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补充,并向社会发布。通过一段时间的交通管理实践,发现原有通行规则仍存在不足。例如,行人不规范过街,右转车辆排队等待,导致路口右转车道拥堵;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依旧存在;非机动车停车等待秩序混乱等。针对这些情况,济南交警推出《2018年城市道路新增交通通行细则》,包括路口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个主体的通行规则,并于4月13日先行发布了行人的路口通行规则。

  今天下午,交警支队新发布的是机动车的路口通行规则。当机动车通过非灯控路口(含路段行人过街)时,机动车需礼让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当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则右转机动车辆需礼让行人。当右转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同时,倡导机动车遇到绿灯信号通行时,在不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冲突的情形下,在不超速的前提下,应快速通过路口。

  不礼让斑马线已经“无路可走”

  据悉,目前全市共有不礼让行人的抓拍点位120处。今年以来,全市共抓拍并查处不礼让行人违法167888起。

  据大数据分析,4月济南不礼让行人违法指数较高的路口包括:

  灯控路口

  违法地址 违法指数

  黑虎泉西路与榜棚街交叉口★★★★★

  文化西路山水沟南头★★★★★

  舜华西路崇华路口★★★★

  历山东路解一小门口★★★★

  经五纬六路口★★★★

  济泺路汽车厂东路口★★★

  成丰桥路口★★★

  经十经七路口★★★

  泺文路与泺源大街路口★★

  南向北经六纬八路口★★

  非灯控路口

  违法地址 违法指数

  经十一路千佛山北门★★★★★

  大明湖正南门★★★★★

  马鞍山路(英雄山文化市场段)★★★★

  经六路与纬八路路口东20米★★★★

  王庄路南口★★★★

  黑西路解放阁★★★

  经五纬七路口★★★

  花园路齐鲁花园医院西侧★★★

  舜耕路济南大学东门门口★★

  北向南贡院墙根街路口★★

作者:尹爽   网络编辑:翟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