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权力者"打分 问责让执法者"压力山大"

01.11.2014  09:10

  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人民网记者近期走访了上海、广东、四川、浙江、湖南几个省市,从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多个角度进一步了解各地依法治国实践的情况,发现各地创新经验,探讨依法治国在地方实践中需要攻克的难关。

   第二篇:把法治建设纳入考核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人民网记者近期对各地“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进行了调研,发现从部门负责人到普通工作人员都感受到了严格考核压力。有些地方直接将考核与工资、负责人升迁挂钩。这些“打分”“排名”“督查”的考核方式,虽然不一定是最科学的,但是在现阶段发挥了“奖勤罚懒”的积极作用。

  人大代表现场“打分” “依法办事”权重四分之一

  三乡镇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工作人员现场计算各部门民主测评分数

  今年10月,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政府提交了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情况报告,报告显示广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情况良好。根据考评结果,61个被考评单位的得分中,最高分90.90分,最低分71.76分,平均分82.22分;依据各单位得分情况,确定8个单位达到优秀等次,33个单位达到良好等次,20个单位属于一般等次。

  据悉,依法行政的考评结果将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被考评对象予以表彰,对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被考评对象予以批评,并在有关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依法行政考评结果还将作为被考评对象的负责人职务任免、职级升降、交流培训、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记者了解到,2013年3月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 》,将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化为八个指标:分别是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决策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情况;行政监督情况;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依法行政保障情况。 考核方式分内部考评和社会评议两个方面,内部考评由副省长带队、省政府派出12个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社会评议委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实施。

  如果说广东省对依法行政的考核还有“内部考评”的内容,中山市人大对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民主测评”,充分体现了外部监督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