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22.12.2015  16:53

平邑县审计局 姚峰 卞男

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近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共同探索的新课题,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财务、促进农村稳定,以及促进村居干部认真履职的重要举措。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经济责任审计相比有其独有的特性,因此,在审计的重点和内容方面也有所不同。现结合我们的工作实践就审计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谈一点粗浅看法。

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任期内村居民(社区居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村居(社区)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是村居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

1、集体资产处置情况。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土地发包、承包。“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情况。

3、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是资产资源绩效情况。主要包括:

1、“一事一议”资金绩效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有无挤占、挪用,有无长期未使用,对超过一年以上未使用的资金数额和情况进行重点分析;检查有关资金的使用是否与提报的“一事一议”项目一致。对实施完成的“一事一议”项目要对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加以分析,从而查出节约浪费的情况。

2、各类补贴资金绩效情况。扶贫农民、支持农业专项资金分配发放情况。以粮食直补资金为重点,核查各项扶持农民、支持农业专项资金分配发放是否到位,有无截留资金,有无虚报冒领资金,有无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资金的情况;针对农村低保等重点方向,应积极落实政策执行全过程,必要时应入户调查落实。

3、行政成本绩效情况。要以各村经费支出为依据,对各村居近两年来的行政经费进行计算对比,并按费用项目分析出增加和减少的原因,计算出节约或浪费的金额,从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上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控制和节约村居行政成本。

4、债务资金的绩效情况。村委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特别是向村干部高息借款的行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根据债务产生的过程和使用方向,合理对债务资金的使用效能作出分析和评价。

5、村级建设项目的绩效情况。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行为。重大建设和投资项目的决策是否遵循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有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形成集体财政包袱情况,重大建设和投资项目实行招投标情况。同时,重点关注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四是村居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政规定情况。主要核实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在财务收支、重点建设项目等经济行为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等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以及在公务活动中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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