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欠钱不还还赖账 枣庄一小饭馆攒下四万白条

13.12.2016  17:22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家住枣庄山亭区凫城乡的田先生却拿着一堆欠条发了愁,因为欠款的不是别人,而是村里的干部。这些欠条大多是在前些年盖了村里的公章后留下来的,但是多年过去,曾经在村里任职的已经早换他人,这四万多欠款成了田先生无处讨还的“个人财产”。

   来吃饭都是照顾生意  没想到成了无头账

  十几年前,田先生就和妻子在村头自家的住房里经营着小饭馆。这些年来,村子里的一些招待什么的都会到他们的小饭馆里就餐。

  欠条大多已经破旧。记者 韩微 摄

  “我们这是农村,没有什么大饭店,都是像我这样的小餐馆,以前的时候不光是村子里,我们旁边那个水泥厂没停产的时候,也会把一些招待安排到我这里,我们的生意还是很好的,平常又都熟悉,所以打条说下次一块算的不在少数,其中光是几个村里的村支书什么的,吃饭打的欠条就有好几张。”田先生边跟记者介绍,边将自己放了八九年的欠条从一个信封中掏了出来,记者看到,不少欠条都是用村里专用的信纸书写的,由于欠条开具的时间比较长,不少欠条都已经发黄破损,看落款时间,最早的是2001年。欠条立据时间最集中的是在2007年,那么这些年过去了,田先生怎么一直没有去催账,反而等到现在才想起“清欠”呢?

  “我们村基本上都是一个姓,打欠条的又都是村里的书记、村主任什么的,他们经常来也是照顾我们的生意,毕竟农村人做个小生意不容易,干饭店更是辛苦,所以也就不怎么在意有些欠账。但是没想到后来这些打下欠条的人有的被处分,有的意外去世,还有其他情况,就成了无头债。”说着,田先生给记者从一堆欠条中挑出一张欠款一万多元的欠条,他介绍说,这是最大的一笔款项,是当时的村干部按了手印立下的字据,其他的则都是既有手印又有村公章的。中间他也找过现在村里的一些干部,询问这些钱是不是可以现任的班子给帮忙处理了,但是一直以来没有得到解决,甚至于有些欠账人家根本就不承认了。

   过去村干部欠的钱  现村委会有责任还

  那么,在立据人已无可追溯的情况下,原来村干部欠下的这笔账,到底该不该由现任的村委会给兑现呢?5日,记者从律师那里了解到,根据田先生所提供的欠条显示,立据人是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无论立据人在与不在,都应当由立据人就职单位还款,必要时,田先生可采取法律手段追款。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田先生所在村的村委还是愿意承认欠款的存在,但是告知田先生,村里现今没有这部分款项,只能再等等,等到有费用了再给处理。面对这样的回复,田先生说,毕竟自己还是村里人,既然村里说还给,也只能再等着。而对于已经不认账的,他也表示,怕被找麻烦,毕竟生意人都是和气生财,个别的实在找不回来也就算了,但这些账不能都“抹”了,现今饭店生意每况愈下,四万对他来说,也是一家人一年的收入,对他们家的影响还是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