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村干部被指截留征地补偿 花千万买转运石跪拜

19.06.2015  10:37

  5月10日一早,一块景观石自泰山市运至张马屯村,数百名张马屯村村民围着石头烧香、跪拜。有村民指出,其中有村委会工作人员。

张马屯村委会与部分村民的矛盾因为石头再次激化,此前,村中一块约12万平方米的耕地被征为国有,被征地的农民却“没拿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他们称村委会将这笔总额有2000多万元的补偿款截留。

6月1日,张马屯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庆金告诉澎湃新闻,“村中就没有给农民土地补偿这一说。”

但被多次举报后,张马屯村委会决定以每人2000元的标准补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这更引起了失地村民的愤怒,“意味着2000元就买断我们承包的土地,转手卖出几百万元的高价”。

澎湃新闻调查得知, 该片土地征地时补偿安置费为每亩13万元,按照山东省规定,其中百分之八十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这意味着,即使村委会补发征地补偿,也未达到当地标准。村民指认图中身穿咖色上衣和牛仔裤、正在烧纸的女子是村委会副主任解修红。

村干部烧纸跪拜“转运石”

一块景观石让张马屯村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曾庆金深陷漩涡。

5月10日,这块景观石被放置在济南市张马屯村村口,石头正面是起伏叠嶂的山形,背面则刻着“国富民强”四个大字。

澎湃新闻从现场拍下的视频中看到,景观石被拉来时,有围观的村民带着烧纸和香,开始在石头前烧香、跪拜。有村民指认称,一名笑着烧纸的女子是村委会副主任解修红,一名参拜的男子是该村治保主任。此外,该村多名村干部也都参与。

“党员干部也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村民吴女士说,村中当时即有传言,村中上访人数很多,这块石头是村委会买来“转运”所用,它也被村民称为“转运石”。

澎湃新闻多方调查得知,这块“转运石”是从泰安市奇石大市场一位李姓老板处购得。他介绍,购买石头时,“村委会的人往这里跑了好多趟,选了几次”,但最后却不是通过村委会付的钱。

此外,李姓老板透露,6月时,仍有村委会干部与其联系,“想买几块小的,放在大石头旁边”。

张马屯村副支书曾宪刚告诉澎湃新闻,购石事宜均为他和李姓老板联系。购买小块石头仅是打听,还未形成意向。此外, 购石款非村委支付,而是一家名为济南东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付。

济南东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张马屯村村委会三楼办公,总经理房吉后称,这个公司的主要职责为“协调开发商与村委会关系”。他向澎湃新闻出具的票据显示,这个景观石共26万元,此外再加上当时购买的松树,共计29万元。

有村民质疑,“如果不是村委会指示公司购石,为什么公司购买石头村委会的人去选?”

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曾庆金称,这个石头并非“转运石”,只是成为村口交通转盘(即交通环岛)的标志。他坚持称,没有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烧纸与跪拜,现场的村干部只是维持秩序。

购石引起了该村部分农民的愤怒,他们告诉澎湃新闻,至今,属于失地农户的数千万补偿金还未到位,“村委会指使公司花钱买石头,却拖欠农民的土地补偿款”。贴在村委会公示栏里的地块五补偿明细。

村支书称“没有给农民土地补偿这一说”

张马屯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曾庆金告诉澎湃新闻,他于2008年当选村支书,他的前任,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判刑7年。他接手村委会时,村中欠着外债,但最近几年,“土地开发”成为村中的主要收入来源,外债相继被还清。

澎湃新闻从历城区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自2010年以来,张马屯村中先后四块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并挂牌出让。张马屯村在2006年前后被纳入济南市“旧村改造”工程,按照该项目规定,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先行拨付到负责项目的区政府,用于被征村庄的土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助等土地出让成本。

张马屯村委会会计吴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村委会确实收到了四块地的“卖地收入”,其中王舍人镇张马屯旧村改造经营性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的村委会收入总额约为1.7亿元。这三块地块所占土地大部分为村民宅基地,1.7亿元的收入用于建设安置房。

据其介绍,地块四在土地市场中以9.35亿元被开发商拍下,按照规定,其中60%即5.61亿元拨付给历城区区政府,随后,其中3亿元左右被拨至张马屯村委会。

历城区国土局资源副局长霍连庆告诉澎湃新闻,这几块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已经如数交付村委会。村委会几位负责人同样承认,上级单位并未拖欠村中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

但失地农民声称没有从这些安置费中拿到钱。澎湃新闻从多方证实,此次征地后,村中的承包土地并未进行调整。一位土地被征收村民称:“从来没收到征地补偿款,失去土地之后,现在就连生活都很艰难。”

曾庆金告诉澎湃新闻,给农民的补偿仅针对青苗与地上附着物,“村中就没有给农民土地补偿这一说”。张马屯村的“转运石”背面写着国富民强四个大字 。

村委会被指截留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

事实上,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月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这项规定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于2005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澎湃新闻调查得知,地块四的征地补偿点燃了村委会与村民的矛盾,根据2012年济南市政府发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显示,这块地面积为125592平方米(约为188.39亩),全部为农业用地。此外,当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为农用地13万元每亩。加上青苗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补偿金额总计2967.6637万元。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每亩13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应得每亩10.4万元补偿。

张马屯村副支书曾宪刚向澎湃新闻表示,地块四共涉及79户人家,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均已向被征地农民发放,金额总计约700万元。此外,并无其他针对土地被征收的农户的补偿。

“这意味着还有2000多万元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被村委会截留了。”村民吴女士告诉澎湃新闻。

曾宪刚认为,村中的承包土地分配并不平均,因此并没有给予被征地的农户补偿。他告诉澎湃新闻,最近两年春节,村委会给村中每人分别发放了1万元与1.1万元的费用,“属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一部分”。但澎湃新闻自村中的公示栏中注意到,这笔钱明确以“春节过节费”发放,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无关。

将以2000元每人的标准补发征地补偿

济南市历城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霍连庆告诉澎湃新闻,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张马屯村村委会的确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但他同样认为,应当赋予村委会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分配方案的自主权。

张马屯村委会门前的告示栏里,贴着“张马屯村地块五征地补偿明显公示表”,其中土地补偿一项,显示为每亩2000元。除此之外,在这个表上,土地补偿一项旁,还有一项人口补偿,金额为2000元每人。

曾宪刚告诉澎湃新闻,地块五是张马屯村里最近列入征地计划的一块土地,已经过国土部门的审批。并且,“除了表中的补偿款外,征地之后不会再有额外的补偿”。

霍连庆介绍,目前,张马屯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为16万元每亩。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地块五的土地承包者应得每亩12.8万元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

曾宪刚介绍,每人2000元的土地补偿标准来源于10年前,当时,村中办企业,占用村民宅基地,给予一人2000元的补偿。但他承认,“两种征地的性质完全不同”。

6月1日,曾宪刚称,“目前已经决定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户发放土地补偿”。他告诉澎湃新闻,已经开始收集户口本,并将按照2000元每人的标准,为土地被征用的农民补发征地补偿。

曾宪刚称并不知道《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尽管这个规定与村中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款分配方案相差极大,但他依然坚持认为“村中的分配方案没有错”。

北京文薪拆迁律师团首席律师燕薪告诉澎湃新闻,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款禁止任何单位侵占挪用,必须专款专用,不能以其他名义发放。

燕薪介绍,通常如果征地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补偿款理应归被征地的土地承包户所有。村委会截留补偿款的做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民有权以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