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配齐村级协理员筑牢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

12.07.2015  17:23
 

    近日,禹城市召开全市完善社区(村)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组织网络动员会议,将围绕严把选聘关口、科学界定职能、实施有效管理等三项工作重点,在全市396个社区(村),建立民族宗教协理员队伍,消除村级管理“盲点”。

    一、严把三个环节,选好协理人员。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市、乡、村三级领导机构,坚持定位高起点、实施规范化,选齐配备协理人员。一是人员设置全覆盖。工作启动前,深入部分社区(村),开展专项调研活动,针对信教群众或宗教活动基本遍及到村的现实状况,做到一村至少一名民族宗教协理人员,真正实现村村有人管,没有空白村。二是任职条件高标准。拟用人选在村党支部委员中产生,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顾全大局,要长期盯靠在村(不外出打工),熟悉村内情况,能够热心服务群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热爱民族宗教工作,能够较好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良好的适应工作的能力。三是考核程序标准化。协理员的任用实行考核聘任制,按照本人同意、村党支部推荐、乡镇党委考核、市民族宗教局备案程序,各乡镇成立专门考核小组,通过村党员推荐、群众代表评议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向村民公示并征求意见,对合格人选由乡镇党委发放聘任证书,由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管理。

    二、立足当地实际,划定四项职能。为强化责任担当,真正发挥实效作用,明确了村级民族宗教协理员四项职能。一是宣传政策法规。广泛接触群众,利用多种途径,做好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日常宣传工作;借助春节、婚丧嫁娶等打工人员返乡、人员聚集的时间节点做好集中宣传工作;利用召开干部或村民会议,使用广播及板报等宣传工具做好全民宣传工作。二是抓好管理监督。全面掌握村内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情况,做好有关清真食品企业、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宗教场所、信教群众、重大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动态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处置、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止异端邪教和外来渗透、抵制外来非正常传教及异常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搞好代办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代办服务,帮助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办理子女上学、计生服务、职业培训、参加宗教活动等生产生活问题;协调宗教团体解决场所拆迁安置、土地划拨、房产确证、重大宗教活动按排等方面的问题。四是做好协调配合。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抵制打击邪教及外来渗透等非法宗教活动工作,协助做好外出务工信众及村内境外劳务信众等管理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注重发挥作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协理员队伍管理工作,落实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制。由市乡两级负责,通过以岗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协理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培训。市委将协理员培训工作纳入全市培训规划,以乡镇为单位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培训教育,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培训。二是落实目标管理制。市民宗局会同乡镇党委,从政治表现、日常工作、上级交付任务、重大活动或创新性举措、群众认可度等方面,对协理员进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实行考核聘任制。协理员任用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市民宗局联合乡镇党委,每年进行一次任职考核,对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3年到期后,对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予以续聘。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