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条例下月施行 多个部委共建企业黑名单

25.09.2014  11:11

国内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愿景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昨日(9月23日),国新办就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事中事后监管举措举行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局长马夫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行以后,“未来有望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透露,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抓紧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所建立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已采集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息94万余条,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互联互通。

虽然按照工商总局的部署,从10月1日起,《条例》才正式实施,不过已经有部分省份提前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工商总局针对提前实施条例的部分省份进行了调研,以搞清楚“自主公示的这部分信息到底有多少企业选择不公示,有多少企业选择了部分的公示和全部的公示。”

根据工商总局的调研,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选择全部不公示的企业占到总数的80%,选择部分公示和全部公示的企业占到20%。而在辽宁省,选择全部公示的比例更大,有将近30%的企业选择了部分和全部公示。

“这才刚刚开始,就已经有这么高的比例,比我原来想的比例高得多,相信随着逐步推进,更多的企业会选择除了确实跟自己的商业机密有关的不公示之外,其他信息基本都会公示。”马夫称。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也在忙着建立全国企业的质量信用档案系统,黄国梁表示,质检总局非常重视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数据库建设,目前已经形成涵盖省市县的质量信用信息采集链条,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互联互通。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包括工商总局在内,已经有多个部委表示将会在各自领域内建立黑名单制度。

根据昨日质检总局的消息,质检总局已经基本建成了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目前已采集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息94万余条,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在质检总局所管辖的行业领域内,截至2013年底,质检总局已经累计向社会公布了86223家企业生产的93602批次产品抽查结果,其中包括10554家不合格企业的10870批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结果。

马夫称,“据悉,中央各个部委都在制定与自己行业管理相适应的‘黑名单’,而且我们也在构建这样一个联合惩戒的机制。相信随着联合机制的推进,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一定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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