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发布20条便民措施 急需人才直接落户

09.05.2018  21:23
  



  5月8日,山东省公安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20条工作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以下为部分细则:

  ■下放3类审批、制作权限

  ●将行政审批事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下放济南、青岛、烟台3市公安局实施,

  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提高审批效率。

  ●将电子出入境证件签注(即电子港澳台证件签注)制作权限,逐步下放至符合制证条件的县

  级公安机关。

  ●下放居住证制作权限,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公安派出所,可

  自行配备相应的制证设备,实现居住证“一次办结、当场发证”。

  ■“奇葩”证明不再有

  ●“我是我”、“我还活着”等奇葩证明一度让群众跑断了腿。12部门出台相关意见,取消了

  14类证明材料,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

  ●今后,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无需提供户籍、无犯罪记录、未落户证明,简化了户口业务申请

  材料。

  ■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取消省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

  配偶、子女落户限制;

  ●取消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类具有专业职称、技能等级人才的就业年限、社保年限、单位性质、

  居住场所限制;

  ●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急需人才凭人社部门证明直接落户。

  ■轻松开启说走就走的旅行

  ●拓宽加急办证“绿色通道”,将时间紧急的商务、应试、开学等情形纳入范围。

  ●推动出入境缴费业务实现第三方支付。

  ●推行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自助办理模式,变7个工作日为立等可取。

  ●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为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和领取证件的群众提供便利。

  ■打造“无人车管所

  ●广泛设置“自助受理机”,在互联网终端完成信息采集和补换证等车驾管业务,推动普及车

  驾管业务自助办理,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打造“无人车管所”,减少办事群众排队等待和办理业务时间。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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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5月8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