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42条”意见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投资、稳外贸、稳外资、稳预期工作,有效应对外部发展环境变化,进一步扩大内需、补齐短板,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山东省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42条具体举措,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促进外需稳定增长。
在42条举措中,9条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加快推进全省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建设的任务节点:到2020年,建成济青高铁、青连铁路、鲁南高铁曲阜以东段、潍莱高铁、济莱高铁和黄大铁路、青岛董家口港疏港铁路等项目,全省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45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960公里,逐步实现覆盖全省、通达周边主要城市的“1、2、3”小时陆上交通圈;建成 龙口 至青岛、济青高速改扩建等20条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里程1658公里;建成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菏泽牡丹机场、济宁曲阜机场;投资250亿元,推进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
市政、环保、信息等领域布局发力。制定出台《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意见》,2018年完成投资1000亿元,加快济南、青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推进城市综合枢纽、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市政项目建设。加快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企业污染排放监控信息化建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环境风险防范及能力建设等。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农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全覆盖,农村家庭基本具备100M以上接入能力。
积极培育新动能。到2020年,实现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2020年底前全省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地方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财政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经费资助。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自2018年9月1日起,省财政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给予一定奖励;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加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入。2018-2020年,各级财政专项和行业扶贫资金投入450亿元以上,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消除绝对贫困。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到2020年,投资1500亿元,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切实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对我省纳入国家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给予每辆2-50万元推广应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给予运营补助。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扩大服务消费。推动全域旅游一体化发展,降低国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总体幅度50%。2018-2020年,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对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持续打造“好客山东”品牌,规范使用“好品山东”品牌标志标识。
促进外需稳定增长。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实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实施境外百展计划,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及亚欧非重要市场。选择30个县(市、区)开展外贸转型升级试点,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国际自主品牌+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发展新模式,省财政给予奖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对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审核审批的平均时间比规定缩短50%以上。制定出台欧亚班列培育期综合支持政策,力争2019年欧亚班列开行往返量达到500列。
强化制度保障。今年底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全覆盖。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项目一议”。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大力推行并联审批,确保45天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省属企业70%以上的新增投资投向新兴产业和功能性产业。(王亚楠 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