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12条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23.12.2018  18:33

    民营经济对山东发展功不可没、地位不容置疑、作用不可替代。当前,山东正处在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要关口,民营经济可以大有作为,也必须大有作为。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府既要当好“店小二”,又要当好“急郎中”。急企业之需、帮企业之困、解企业之难,山东省推出了一系列“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政策措施。聚焦如何让民营企业更有“获得感、收益率、满意度”,从今日起,本报开设专栏,敬请关注。

    着眼于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高、审批流程长等问题,致力于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为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保障民营企业权益等。

    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方面,山东省已在9月30日前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为给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此次《措施》在优化流程、简化许可审批等方面进行了再加码。

    《措施》提出,山东省将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申请办理率。提高企业并购重组登记业务办理速度,不同层级、区域登记机关加强业务衔接,支持企业同时办理注销、设立或变更登记。

    “审批方面目前我们在重点推进不见面审批,实行在线指导、无纸申报、网上审批、证照快递。”省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简化许可审批程序,对省级实施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委托市级审批。

    同时,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和重大项目审评审批效能。扩大串联改并联审批范围,将药品经营(批发)许可和药品GSP认证纳入并联审批。对容缺受理的药品GMP认证事项,通过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后,先行公示,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再审批。

    个体工商户占比偏高一直是山东省与苏、浙、粤等省份在市场主体发展质量上的差距之一,为此,《措施》提出到2020年引导支持10万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同时,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在省级层面制定出台“个转企”工作指导意见。

    为支持民企做大做强,《措施》给出多项利好: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的资助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年度贴息最高额度从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通过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形式获得质押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缴纳保费60%的比例,给予每年最高6万元的保费补贴,最多补助2年。

    《措施》中还有一大亮点,即为民营企业实施环保地方标准预留了过渡期,明确强制性标准发布和实施之间不少于6个月。

    为给民企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措施》提出将开展市场公平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集中清理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方面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政策,2018年年底前完成清理任务并向社会公示;对新制定涉企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同时,整治违规涉企收费,组织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免收费政策,未按规定公示,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商业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浮利分费、以贷收费、强制服务、转嫁成本等违规收费行为。此外,强化物流领域收费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9年年底前山东省将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避免多头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