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23条新政:科研人员携项目创业可留职3年

14.08.2015  13:05
  据新华社济南8月13日电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与潜质,山东省日前公布《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在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该意见共涉及人才培育、利益分配、企业创新、知识产权、财税支持等23条新政,其中科研人员可携项目离岗创业的相关政策引人关注。

  山东省此次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应批准支持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同时高校、科研院所与离岗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人员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9月底前山东多个职能部门将密集出台具体细则或意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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