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举办全省林业系统新《种子法》培训班

02.09.2016  16:05

省林业厅举办全省林业系统新《种子法》培训班

 

8月23日至24日,全省林业系统新《种子法》培训班子在济南召开,深入学习贯彻新《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太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太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王太明说,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林木种苗工作面临着历史性机遇和新的挑战。《种子法》作为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核心法律,是林木种苗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助推器,是开展林木种苗各项工作的遵循和依据。

 

王太明要求,要准确把握林木种苗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权力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促进林木种苗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坚持文明执法、创新执法、廉洁执法,切实提高种苗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种苗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我省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处长周景莉、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处长高静芳、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处长郑欣民、国家林业局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研究员李庆梅分别进行了授课。

 

会场

 

省林业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市林业局分管局长、种苗站站长,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负责人,部分国有苗圃负责人,苗木重点县种苗站站长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