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

19.04.2015  22:59

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建设市级监测站50个、县级监测站50个,利用实时定位和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市、县区建立集监测预报、产地检疫、调运检疫、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形成完整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和检疫御灾体系。重点加强生态林场、自然保护区、孤岛刺槐林、黄河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区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灾情评估。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信息档案数据库,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科学指导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抓好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加强有害生物传播蔓延源头管理,做好全过程检疫责任追溯监管体系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部门要加强对运输、邮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对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应禁止运输、邮寄。经信、城管等有关部门要把好涉木产品采购关,要求供货商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和完善外来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境外重大植物疫情风险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林业、质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植物检疫审批和监管工作,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向社会购买疫情除治、监测调查等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行国家、省发布的防治技术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规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大力推广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成效。到2020年,全市生物农药、天敌防控面积达到10万亩,杀虫灯防控面积达到20万亩。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推进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落实,防治任务目标列入政务考核指标体系。各级要将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重点支持检疫性、危险性和爆发性等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部门要将防治机具列入农机补贴范围。信贷机构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个人申请林业贴息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保险机构要支持森林保险,提高森林和林木经营者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的能力。税务部门要落实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防治工作。要落实防治作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严格防治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制度,确保防治效益和资金安全。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条款结合的分工负责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相邻县、乡级行政区间联防联治机制,强化毗邻地区的防治工作,健全值班值守、疫情信息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跨县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胜利油田、济军训练基地、城市管理、水利、黄河河务、自然保护区、公路、农高区、畜牧业示范区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所辖领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