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征求意见 破坏最高罚5万

12.12.2015  09:36

  早报讯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省法制办公室对 《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

  办法规定,侵占、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私自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林木种质资源、珍稀濒危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林木种质资源、珍稀濒危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绝、阻挠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2016-2025年)日前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根据青岛市林木种质资源分布特点,进行了科学分区,制定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原地保存、异地保存、评价利用和动态监测等重点工程,构建了青岛市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

  今年年初,青岛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目前全市共有木本植物资源89科247属764种。调查发现新品种崂山樱花为青岛特有品种,此外还发现了包括苦茶槭、裂叶山葡萄、云蒙山栎、长梗郁李、卷萼铁线莲、河北栎、白花锦带花、无柄溲梳、紫花忍冬等在内的9个分布新记录。(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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