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笑云:依法治国是中央英明决定 法治思维要从幼儿园培养

10.03.2015  12:31

林笑云,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私人公证员。是澳门首位华人律师,首位通晓中葡双语的执业大律师,澳门本土培养的第一届法学毕业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员之一。

澳门首位华人律师、首位懂得中葡双语的执业大律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头顶如此之多的头衔,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合作人林笑云给人的第一印象却是温文尔雅、平易近人。

第一次见到林笑云,她被一群记者围堵采访。满头白发,戴着眼镜,面带微笑,耐心解答记者们的各种问题。眼前的她与一般人心目中精明、干练的女律师形象相去甚远。

成澳门首位华人大律师

尽管10岁随父母迁居葡萄牙,28岁才返回澳门,但林笑云骨子里是个十足的中国人。

“我一直没有离开中国文化教育,这得归功于我的父亲。”她说,为了不让孩子们忘了中国文化,父亲通过各种途径找来中文书籍让孩子们阅读,这种习惯一直持续到林笑云中学阶段。

后来,因为哥哥在澳门工作,她就也到了澳门。一到这里她就喜欢上了,感觉有一种归属感。

从事法律职业之前,林笑云是一名测量师。1987年4月13日,中葡签订联合声明,确定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澳门政府于1988年开办法律与公共行政课程。时年40岁、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林笑云,报读澳门大学法学院第一届法律课程。

之前,澳门律师都必须到葡萄牙修读法律。1987年澳门进入过渡期后,本地法律人才匮乏。为此,1989年澳门大学招收首届法学院学生。

林笑云说,老师都是资深教授或律师,学习非常紧张。“因为理科出身,许多葡语单独看都明白,但组在一起的法律条文和材料就让人一头雾水。”林笑云笑着说。

第一届法学院一共招了75名学生,5年下来,许多人无法坚持,或者退学,或者被淘汰。毕业的只有9人,林笑云是其中之一。

这9名毕业生成了澳门本地培养的第一批法律人才。经过一年半的实习、考试之后,46岁的林笑云成为澳门首位华人大律师。在澳门人心目中,这位温和谦恭、精明干练的大律师逐渐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

“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澳门首位华人大律师?”记者问。

“没有想过。现在看来,当时学法律是个英明的决定。”林笑云笑答。

有幸参与澳门特区筹备

1998年,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林笑云以执业大律师身份成为筹委会60位成员之一,参与政务小组和法律小组的工作。在法律小组的9位成员中,她是少数熟谙中葡双语的人士。

回想起这段经历,林笑云感慨地说:“参与筹备的每一件事情都令我难忘。”

她表示,能够参与澳门回归的整个过程,能与许多法学名家一起探讨澳门回归中的法律问题,是百年不遇的机会。

筹委会工作大概经历了一年多时间。“任务很重,工作也很紧张”,她告诉记者,需要对许多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如今,澳门回归祖国已经15周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也相应建立起来。2014年10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出席“2014-2015司法年度开幕典礼”时指出,澳门“已建成符合本地实际的特区司法体系”。澳门司法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发展与完善中日趋成熟。

应从小树立守规矩意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多项前所未有的新举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对此提出要求,“法律界人士深受鼓舞。”她说。

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和文化原因,人们欠缺法治思维,因此,最终实现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是培养人们的法治思维。而法治思维的培养,不是简单地立几部法律,而是要尊法守法,要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开始就进行培养教育,从小树立按规矩办事意识,有问题找法律解决。这可能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和过程。

如何建设公平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林笑云认为,要把司法改革重心放在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要提高司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职业素养,同时要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律师队伍。

“依法治国是中央政府非常英明的决定。”林笑云说。(法制日报记者 汪闽燕)

来源:《法制日报》(2015年3月10日05版),原标题为:依法治国是中央英明决定澳门首位华人律师林笑云称——法治思维要从幼儿园培养

 

(责任编辑: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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