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13.05.2016  12:04

  本报记者王学鹏枣庄报道 山东省枣庄市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利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提高化工产业准入门槛,实施综合评级评价,加快“进区入园”步伐,持续推动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环境治理和节能降耗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化工产业是枣庄市重要支柱产业。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规模以上化工生产企业156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4.1亿元、利税29.2亿元、利润13.1亿元,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甲醇157万吨/年、焦炭500万吨/年、醋酸75万吨/年、烯烃60万吨/年、半钢子午胎1000万条/年、全钢子午轮胎500万条/年。但是,全市化工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倒逼机制,通过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加快推动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意见》,各区(市)要摸清化工企业底数,从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以及技术条件等方面,全面查清现有化工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切实把好审批关口,严格执行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新增高风险化工项目;严禁投资新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全市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经市政府审核后重新公布,积极引导分散的化工企业逐步集中到符合规划要求的化工园区(集中区)。

  《意见》要求,深化化工企业污染治理。依法落实化工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具体为,推进化工行业VOCs、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加强煤化工等企业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石化企业按要求开展LDAR技术改造,开展石化、有机化工等企业的VOCs、工业异味治理,有效控制生产、输送和存储过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

  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的重点企业,按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管理,严禁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转移、处置。严格执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重点环境管理和危险化学品释放与转移的监管,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提高化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等稳定达标,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督促企业依法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