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印发实施《枣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01.09.2016  02:05

  近日,枣庄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6]61号,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共包括总则、监测监控、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组织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七个部分,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部门责任,建立了责任明确、规范有序、高效到位的应急指挥系统和工作机制,提高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于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枣庄市将认真落实《预案》任务,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