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各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

05.11.2015  11:28

  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调度会议结束后,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市公路局对全市公路在建工程项目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和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清扫保洁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以及路容整洁、保洁到位。在检查中发现S352郯薛线K58+600~K61+100沥青混凝土上面层施工过程中,混合料运输车辆产生扬尘污染问题,并立即给相关施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暂停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待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 

  市港航局对全市各港口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枣庄市滕港港业有限公司加快防风抑尘网建设,封闭码头前沿挡水坎的15个缺口,在码头前沿装卸部位增设喷淋设备;要求山东大河航运有限公司滕州宏大港购置洒水车一部,对港区内进行定期洒水;要求枣庄市福兴港航有限公司加快防风抑尘网建设,增加喷淋次数;要求枣庄市凯博港务有限公司新配置洒水车一部,定期进行洒水,对长期堆存的货物进行覆盖,对扬尘和污染严重的货物停止装卸。 

  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截至10月23日,全市应淘汰黄标车31460辆,已淘汰20267辆,任务完成率为64.4%。10月19日至23日共淘汰1763辆,其中,滕州市淘汰533辆;市中区淘汰298辆;峄城区淘汰297辆;台儿庄区淘汰295辆;山亭区淘汰140辆;薛城区淘汰114辆;高新区淘汰86辆。 

  市城管、公安交警部门对新城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行为组织了联合夜查。10月19日晚,在新城黄河路与民生路交叉口附近,市交警支队执法人员查处了4辆未能出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渣土车,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对4辆渣土车拍照取证并对相关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下发了《限期提交相关材料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市建筑垃圾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市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等单位人员对各全市建筑垃圾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共设置宣传点21处,出动宣传车20辆,深入工地90多处,发放宣传材料8000多套。开展了自查摸底工作,建立工地管理台账90套,查找各类不符合管理规定的问题150多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0份,在建工地自查建档比例90%以上。组织开展了9次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密闭不严、抛洒滴漏,以及涉牌涉证的违法违规渣土运输车辆21辆,责令两家特许经营企业签订了《环境卫生保证书》,较好的震慑了私拉乱运行为。 

      市工商局对滕州、市中、台儿庄15家加油站成品油进行检测。取样33个,其中93#汽油15个、97#汽油3个、0#柴油15个。检测出不合格样品3个,分别为滕州鲁南加油站有限公司和市中区税郭加油站的93#汽油机械杂质指标不合格;  滕州市官桥供销合作社柴胡店加油站的0#柴油机械杂质指标不合格、硫含量超标。具体处罚工作正在依法处理。检测中还发现,加油站油气改造过程急促,建设标准偏低,油罐杂质积淀问题突出,个别油品硫含量超标,也和上半年个别油站经营普通柴油叠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