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保局明确2015年重点工作

27.02.2015  15:21

  一是突出治气,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牢牢把握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最根本的民生需求,努力提供合格的公共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新上脱硫、脱硝设施运营的监管;督促企业建设封闭式储存设施,安装自动喷淋抑尘装置,进一步减少料场、货场带来的扬尘污染。牵头抓好“煤改气”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建成区内420台燃煤锅炉的改造治理任务。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继续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建设。做好相关牵头协调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的主体职责,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制等手段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和考核。 

  二是减排为本,保障群众正常的环境权益。以完成“十二五”污染物减排为目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焦炭、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规模,引进环保技术,对现有产业进行提档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加快工程减排,以水泥等行业的污染限期治理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大气污染减排工程建设。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为重点,加快有机肥厂建设,加强农村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管理减排,加强对已建减排工程的督查、核查和污染源的监管,强化在线监测运营数据的应用,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 

  三是巩固治水,确保河流断面水质达标。以建成转型城市流域治污示范市为目标,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巩固流域治理成果,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制订水质改善方案,对经常性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进一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加快人工湿地配套建设,稳步提升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加快治理畜禽养殖、“土小”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枣庄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办法》的各项措施,合理设置保护区标识、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牌等标志,逐步关闭或拆除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等污染源,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四是修复生态,努力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全面推进生态枣庄建设,继续抓好生态枣庄建设工作,落实好2014年度生态考核工作。加大“生态区、生态镇、自然保护区”等建设力度,指导市中、峄城、台儿庄完成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深化农村环保工作,大力推广“玉泉模式”,促进105个行业扶贫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无害化处理。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利用电视、报纸、网站、政务微博等媒介,推广生态文化;开展环保宣传“三个100活动”,即环保宣传进100个社区、100家企业、100所学校,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 

  五是确保安全,筑牢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坚持防治结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继续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牢牢抓住《环保法》施行元年,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使企业不想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使环保队伍敢于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开展重金属、危废、危化、饮用水水源地等危害健康和影响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达标排放。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确保辖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