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精细化关怀失独家庭

19.01.2017  02:32

  近年来,枣庄各级卫计、民政、人社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五个一”制度(成立由镇〈街〉、村〈社区〉干部及计生协会会员组成的联系小组,每个小组负责联系1户失独家庭,每户建立1份动态基本信息档案、发放1张联系卡、固定1名联系人、每月登门联系不少于1次),并围绕失独家庭再生育、经济扶助、医疗服务、养老和精神关怀等领域,深入开展精细化关怀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安心生活。

   一是再生育关怀。 为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学指导安排生育计划。免费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指导科学选择受孕时机。对再生育的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免费提供新生儿听力筛查与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切实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为有收养意愿、符合收养条件的协助办理收养登记。

   二是经济扶助关怀。 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自2015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00元;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城镇270元、农村150元统一提高到400元。2016年全市已发放168.3万元、306人。通过各区(市)计划生育公益金,对每年新增的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年来累计发放救助金230万元。

   三是医疗服务关怀。 市卫计委为每个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成员统一制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方便就医卡”,确定一家三级综合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凭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两免两减半”政策,即:免收个人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成员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养老和精神关怀。 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60周岁以上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发放护理补贴;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其家庭成员死亡后,按规定享受殡葬补贴。精心打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阳光心灵驿站、“十分钟”生活服务圈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疏导、亲情牵手、节日慰问等精神关怀活动,引导失独家庭逐渐走出自我封闭状态,融入社会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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