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部门三项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26.08.2015  15:49

枣庄市财政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预算公开、简政放权、强化监督等措施,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努力建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推进公开示权,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监管,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把预决算公开作为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是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科学用权、依法限权,严格落实“四清单一平台”制度,厘清责任边界,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目前,我局仅保留1项行政审批事项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下放给区(市)1项,转为行政监督和政府内部审批各1项。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改革力度,按照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原则,明确了采管办的职责范围,并对法律规定不宜继续承担的采购文件制定的审核、合同的履约验收、招标过程的组织等工作任务进行剥离。

三是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清理、归并、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市级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120项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合并为69项,2015年进一步压减为25项;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按照因素分配法的原则,实施网上公示、申报评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大了专项资金申报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了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同时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纳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范围,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制度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