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集中开展预防交通事故攻坚行动 防风险 严管控 保安全

13.02.2017  15:01

交通事故预防是公安交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以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动履职,敬业奉献,通过集中开展交通秩序“大巡查”、道路隐患“大排查”、源点病灶“大清除”等行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秩序“大巡查

为最大程度利用警力,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推行道路交通安全路段承包责任制,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抽调支队机关二分之一以上民警、各区(市)大队三分之二以上警力投入执勤一线,组织支队特勤大队、公路巡警大队开展流动灵活的路面检查,同时,成立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组,科学编排现有警力,最大限度增加巡逻密度。目前,枣庄市平均每天投入警力710余人次,并在24时至次日凌晨5时增加巡逻警力14组100人,确保重要时段、路段的有效管控。

针对严重违法重点车辆昼伏夜出等特点,我们主动打破常规、弹性布警,落实夜间、早间、午间勤务,并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系统和缉查布控系统作用,实施全时段动态监管。”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黄健说。在加强日常管控的基础上,针对“黑校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支队不间断组织针对性、阶段性交通秩序整治,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21万余起,刑事拘留143人,行政拘留293人。

道路隐患“大排查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余粮店路段为光明东路打通断头路向东延伸新建道路,光明东路从余粮店村中间穿越而过,而且该路段从西向东为连续下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2016年,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该路段作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路段,先后投资30余万元设立限速标线、危险路段提示标志、减速标线,并安装了雷达测速设备。该路段自改造以来,事故总量大幅减少,未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隐患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为此,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动与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接,坚持滚动摸排、限期整改、销号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零死角。为科学分析道路隐患,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邀请省交通事故预防专家组对枣庄市15条道路27处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实地勘察,分析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组织专门工作组对京台高速公路枣庄段进行实地勘察,全面摸排道路安全隐患,并将隐患整改意见函告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支队会同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清单》,对隐患路段逐一明确隐患问题、整治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对照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号,目前已督促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整改214处。

突出病灶“大清除

为将排查治理运输企业隐患常态化,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各区(市)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至少2次深入重点运输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并利用“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对象管理系统”每月定期向运输企业通报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情况。

按照相应政策要求,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坚持做好重点企业、重点机动车列管。截至2016年底,枣庄市拥有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客运车等重点机动车的企业和个人共有44915个,已对44776个进行属地化管理。枣庄市共有重点机动车68174辆,已完成属地化管理68083辆,属地化比例99.87%。针对重点车辆的企业与个人可能存在的隐患,支队每月集中梳理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建立重点隐患车辆清单,上门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落实处罚措施。而对于重点车辆驾驶人,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通过短信提示、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等方式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提升群众参与度,2016年11月21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枣庄市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印制张贴《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并通过广播电视深度宣传有奖举报的意义和方法。目前,枣庄市共受理举报47起,查实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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