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年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4571人

13.08.2015  13:22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盛昌介绍,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571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5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6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6人。

  8月10日,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总体情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盛昌介绍,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571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5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6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6人。

  查办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加大犯罪线索摸排力度,收集到大量涉农信息和犯罪线索。泰安市检察机关发挥派驻检察室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领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50人;齐河县检察院走访了解到当地流传“晏子湖浑水流,贪官买车又买楼”的说法,追根溯源,依法查办了6名村干部贪腐窝案。

  据介绍,为增强案件查处的针对性,检察机关突出了办案重点。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出发,检察机关着力查办了危害农村发展、损害农民利益大要案,特别是“小官大贪”和党委政府关注、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案件;着眼于解决农村入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立查农村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2690人,维护了民生民利;围绕落实惠农政策,依法查办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新农合、新农保、农机和小麦补贴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698人,追回惠农资金4.3亿元。

  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杨增胜介绍,在打击惠农领域职务犯罪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聚焦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查了一批失职渎职案件。其中查办农机、粮农、良种、生猪、农业合作社补贴等多项支农惠农补贴,农田水利、农村危房改造、村村通等多项民心工程,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项惠农政策领域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00余人,保持了惩治涉农领域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

  淘汰落后产能是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林业贷款贴息是我省为促进林业发展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些惠农利农政策措施带来的大量资金,成了一些腐败分子眼中的“唐僧肉”。两年来,我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查办淘汰落后产能和林业贷款贴息领域渎职犯罪两个“小专项”活动,共立查225人。

  今年,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了查办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全省已立查该领域案件114人。潍坊、青岛等地检察机关围绕病死畜禽肉、“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立查一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食品监管渎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渎职案件;淄博检察机关在惠农补贴等领域立查职务犯罪69人;聊城检察机关在土地复垦补贴、低保金发放、小麦种植补贴领域立查职务犯罪89人;济宁检察机关在该市三个县新农合领域立查职务犯罪11人;威海检察机关在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立查职务犯罪25人;枣庄检察机关在涉农补贴、社保、计生领域立查职务犯罪68人;临沂检察机关在征地拆迁等领域立查职务犯罪63人。